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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马坊村702号院-7号楼(丽泽1-原4号楼)装修恢复提升项目比选公告

本项目经校务会审批通过,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现进行公告,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报名参加比选。

一、比选单位: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

二、项目名称:马坊村702号院-7号楼(丽泽1-4号楼)装修恢复提升项目 

三、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一)改造范围:7号楼(丽泽1号楼-原4号楼)1层至4层室内抗震加固后房间的装修恢复提升,以上建筑面积639.09平方米;

(二)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采暖、给排水、装饰装修、电气工程;拆除原有设施(墙地砖、吊顶、洁具)、防水处理、墙地面重铺(防滑砖/瓷砖/地板)、水电线路改造、新装卫生洁具(蹲便、洗手盆、便池、淋浴器)、灯具安装、门、隔断安装、吊顶及通风系统更新。详见图纸附件5。

(三)品牌要求:详见附件7

(四)材料与施工标准:关键材料支持复检,并提供质检报告、合格证,施工前需经设计方、监理方、建设方的确认后方可施工。项目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和相关规定要求,并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完工后需要符合国家质量验收等相关规范要求

(五)施工要求:公共区域道路及地面施工保护措施规范到位,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保护材料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六)项目工期:35(10+25)施工期间施工区域封闭式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非施工区域)。

(七)工程量及相关施工参数见附件4(相关材料规范使用不低于设计标准及国家相关标准)

(八)防水工程项目质保5年,其它施工项目所涉及到的全部成品设备、项目主材及部件要求质保两年(非人为损坏)。维修响应时间要求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保证完工后环境检测合格

四、项目预算金额:118万元以内

五、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装修类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

六、报名、踏勘: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日-2026114

2.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需附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以下三项: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参选单位近三年(至比选日)无骗取中标、被限制投标、违约行为、重大责任事故承诺书(格式自拟);资质文件(如本公告资质要求处有明确要求,则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3.报名登记:参加报名时参选单位需填写《比选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并携带六.2条中列示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核查。

4.踏勘:参选单位自行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为尹老师,联系电话为010-81939850

七、响应文件编制、装订及密封

1.响应文件封面(注明比选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单位名称及日期(参加比选会当天日期)并加盖公章)。

2.响应报价(人民币:元;加盖公章)。

3.技术部分:项目实施团队配置;项目方案;项目进度、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本项目所有技术要求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逐条响应,并逐一编制技术方案文件,详细阐述为实现每项要求所采取的具体方法、技术路径及保障措施)

4.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以下三项: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参选单位近三年(至比选日)无骗取中标、被限制投标、违约行为、重大责任事故承诺书(格式自拟);资质文件(如本公告资质要求处有明确要求,则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5.附相关业绩明细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或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

6. 参选单位按“1至5” 编制顺序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7.响应文件需提供一正副,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和“副本”;

8.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正、副本装入文件袋并用封条密封,在封条与文件袋接缝处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用“A4”纸打印比选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联系电话及日期等信息并粘贴在密封袋上。

八、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115日上午8:00-8:30

2.比选时间:2026115日上午8:30

3.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

九、比选评选

1.学校成立比选小组;

2.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比选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通过资格核查且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候选人。具体详见《比选评分表》(附件3);

3.学校将在确定比选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十、比选纪律

出现下列情况参选单位将被永久列入黑名单:

1.成交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2.参选单位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选;

3.其他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一、其它

凡对本次比选事宜提出询问的,请以邮件或电话的的形式与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联系: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10-81939850

邮箱地址:13672071857@163.com        

            

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

202619


         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2:比选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比选评分表.docx

         附件4:工程量清单.zip

         附件5:图纸.zip

         附件6:响应报价单.docx

         附件7:材料品牌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