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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2026--2027学年游泳课、游泳队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项目经校务会审批通过,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现进行公告,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报名参加比选。

一、比选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

二、项目名称: 2026年3月-2027年2月游泳课、游泳队服务项目

三、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为小学一、二年级游泳课及全校具备游泳特长的学生提供优质的游泳教学和训练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游泳安全教育、游泳课教学、游泳队训练、制定教学计划和训练计划、学生管理、信息反馈、与家长沟通等各项服务技能。明确教练配置,游泳队教练与学生的配比不高于1:10,一、二年级游泳课教练与学生的配比不高于1:6,以确保训练质量和教学效果,兼顾每一位学生的安全与技术指导。

四、服务起止日期: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

五、教练资质要求:

游泳队教练要求持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游泳社会指导员资格证和救生员资格证,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两年及以上带队经验,熟练掌握多种标准泳姿,能精准示范和指导纠正。同时具备良好的责任心、沟通协调能力,能制定个性化训练计划,保证学生训练安全与竞技能力提升。

游泳课教练要求持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游泳社会指导员资格证和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具有两年及以上教学经验,熟悉学生身心特点,能设计趣味化课程帮助孩子适应水性,需精通蛙泳、自由泳等至少两种标准泳姿,能清晰示范并耐心纠正孩子的不规范动作。有极强的亲和力和耐心,能安抚怕水孩子的情绪,调动课堂氛围。同时要具备敏锐的安全意识,熟练掌握儿童水中突发情况的处理流程,保证教学安全。

六、项目预算金额: 50万元以内

七、资质要求:应为依法注册的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八、报名、踏勘: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日-2025年12月22日

2.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需附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以下三项: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④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⑤参选单位近三年(至比选日)无骗取中标、被限制投标、违约行为、重大责任事故承诺书(格式自拟);⑥资质文件(如本公告资质要求处有明确要求,则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3.报名登记:参加报名时参选单位需填写《比选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并携带八.2条中列示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核查。

4.踏勘:参选单位自行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瑞锦13691492903;

九、响应文件编制、装订及密封

1.响应文件封面(注明比选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及日期(参加比选会当天日期)并加盖公章)。

2.响应报价,教练员每人每次(2小时)人民币:元(报价模板见附件4);加盖公章。

3.技术部分:①项目实施团队配置;②项目方案;③项目进度、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4.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③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以下三项: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④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⑤参选单位近三年(至比选日)无骗取中标、被限制投标、违约行为、重大责任事故承诺书(格式自拟);⑥资质文件(如本公告资质要求处有明确要求,则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5.附相关业绩明细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或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

6. 参选单位按“1至5” 编制顺序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7.响应文件需提供一正三副,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和“副本”;

8.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正、副本装入文件袋并用封条密封,在封条与文件袋接缝处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用“A4”纸打印比选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联系电话及日期等信息并粘贴在密封袋上。

十、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2月25日上午8:30-9:00

2.比选时间:2025年12月25日上午9:30

3.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

十一、比选评选

1.学校成立比选小组;

2.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比选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通过资格核查且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候选人。具体详见《比选评分表》(附件3);

3.学校将在确定比选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十二、比选纪律

出现下列情况参选单位将被永久列入黑名单:

1.成交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2.参选单位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选;

3.其他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三、其它

凡对本次比选事宜提出询问的,请以邮件或电话的的形式与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联系:

联系人:吕瑞锦

联系电话:13691492903

邮箱地址:1509374650@qq.com

                        

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2:比选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比选评分表.docx

          附件4:报价单.docx